「居屋」全名是 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 HOS),是香港政府的資助出售公共房屋計劃。居屋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建造,以低於市值的價格出售給符合資格的市民,入場費較低,一直深受港人青睞,是許多家庭「上車」的希望。
今期「居屋2025」推出5個新屋苑共8,316個單位,預計於2026年第二季(4月-6月)接受申請,以下將介紹居屋申請資格、入息及資產上限要求,供大家參考。
目錄
居屋申請資格
申請者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以綠表或白表身份申請,以下是兩者的主要差異:
綠表人士指現有公屋租戶或合資格的「綠表」人士,有資格參加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比傳統居屋更低的價格購買政府資助房屋。首期最低只需5%(即最高95%按揭)。不過,購買居屋時,需要交回原有的公屋單位。
白表人士指符合資產及收入要求,但沒有公屋單位可交回的人士。白表人士可以參加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購買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首期較高,最低需要10%,最高按揭為90%。
| 項目 | 綠表人士 | 白表人士 |
|---|---|---|
| 定義 | 現有公屋租戶或合資格綠表人士 | 符合資產及收入要求,但沒有公屋單位 |
| 最低首期 | 5% | 10% |
| 最高按揭 | 95% | 90% |
| 是否需交回公屋 | 需交回 | 不需交回 |
綠表申請資格
- 合資格人士:房委會公屋住戶(不包括有條件租約住戶或以按月暫准租用證/定期暫准居住證租住過渡性單位者)、房協甲類出租屋邨/年長者單位住戶(乙類出租屋邨、專用安置屋邨或過渡性單位者不可申請)、房委會中轉房屋的認可居民、持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房委會「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者。
- 單身人士或家庭組合均可申請。
- 申請人必須年滿 18歲。
- 家庭申請者必須有親屬關係,已婚人士的配偶需列入同一份申請書(例外:合法離婚、配偶無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
- 房委會公屋租戶、中轉房屋認可居民及房協出租屋邨住戶,於申請前24個月內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白表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年滿 18歲。
- 必須成為所購單位的業主。
-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需在香港居住滿七年,且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限制(與逗留期限無關)。
- 從申請截止日前24個月起至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申請者及家庭成員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不得曾接受任何房屋資助。
- 滿足入息及資產上限要求
居屋入息及資產上限要求
「居屋2025」白表入息限額將維持與上一年度一樣,以下是最新居屋入息及資產上限要求:
| 家庭人數 | 家庭每月總入息限額 (港幣) | 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 |
|---|---|---|
| 1 人 | HK$30,000 | HK$615,000 |
| 2 人或以上 | HK$60,000 | HK$1,230,000 |
在計算家庭入息時,可扣除強制性公積金(MPF)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以法定的 5% 或實際供款金額為準,上限HK$1,500,以較低者為准。其他自願性或額外供款不可扣除。
例如,你的月薪為 31,000 港元,扣除強制性公積金(MPF)供款 1,500 港元,計入入息為 29,500 港元,仍低於單身白表申請的上限 30,000 港元,因此符合收入資格。
常見問題
居屋可以轉名嗎?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轉讓契據及政府租契規定,居屋及其他資助出售單位原則上不可自由轉讓業權。唯有在補價已繳付並可在公開市場轉讓或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轉售的情況下,才可買賣單位。不過,在特殊情況下,房委會可酌情批核業權轉讓申請。例如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離婚或分居、移民或長期在香港以外工作、業主年紀老邁或患危疾等。
轉名必須不涉及金錢交易,準承讓人需為 已登記的家庭成員,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及繳交申請費用,經房委會審批後方可更改業權。
無收入可以申請居屋嗎?
居屋的入息及資產要求只設上限,並不設有下限。所以只要資產沒有超出上限,即使沒有收入,也可以申請。

